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86-7589-7389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建筑工程知识:加固工程中,严禁使用下列结构胶粘剂产品

【学员问题】加固工程中,严禁使用下列结构胶粘剂产品?

【解答】1、过期或出厂日期不明;

2、包装破损、批号涂毁或中文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复印件;

3、掺有挥发性溶剂或非反应性稀释剂;

4、固化剂主成份不明或固化剂主成份为乙二胺;

5、游离甲醛含量超标;

6、以“植筋-粘钢两用胶”命名。

注:过期胶粘剂不得以厂家出具的“质量保证书”为依据而擅自延长其使用期限。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86-7589-7389
186-7589-738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