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花税和增值税的关系答: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行为税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 (鄂地税发[2010]176号)第五条(一)明确了, 按合同金额计征印花税的情形: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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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合同印花税缴纳期限答: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并要注意以下几点: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2、租赁合同如果专只规定了月(或属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印花税的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二条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