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增加金是指用于核算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种增加金性质的存款。
在法律对于增加金缺乏明确规范的背景下,探讨增加金的类型,对于备用金类型的增加金、预付款类型的增加金、租赁增加金、装修增加金、定金类型的增加金、保有返还请求权的增加金、无双倍返还效力的增加金分别界定,确定各自的法律效力,十分必要。
那么,对于按揭增加金,其会计分录应该这样做:
贷款增加金会计分录分为发放单位和申请单位两种情况:
种情况:本单位属于支付贷款增加金的单位
分录:
(支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贷款增加金
贷:银行存款
(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贷款增加金
第二种情况:本单位属于收取贷款增加金的单位
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