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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及会计分录

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要分三种情况,其投资成本的计量不同: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按对方账面价值入账,与本方支付的账面价值存在差额的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按本方支付的公允价值入账;

3、非企业合并取得,按本方支付的公允价值入账。

二、持有期间的处理分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

1、成本法下,对方发放投资前的股利减少投资成本,超出部分作为投资收益,收到股利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或投资收益;

2、权益法下,

(1)如果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对方的份额,则其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并同时调增投资成本;

(2)对方实现利润,按应享有部分,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

宣告发放时,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收到股利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

(3)对方亏损时,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如果存在)、预计负债(如果还需额外承担),实现盈利后按相反的顺序和方向做。

三、处置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银行存款;

按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贷记:成本、损益调整、其他变动;

按收款额与成本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如果涉及记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还要从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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