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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加计扣除是否还需要辅助台帐

答:是的

1、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台账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3、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a.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b.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c.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d.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e.“研发支出”辅助账;

高新技术企业哪些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所得税法》

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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