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通过在建工程核算的项目
1.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基建工程、技术改造工程、改建、扩建、改良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
2.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先通过本科目核算,待达到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企业购置的不需要安装可直接使用的设备,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3.固定资产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后续支出时由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核算。
4.企业支付的土地款等征地费用,在“无形资产”核算。
二、在建工程预付款项的核算
1.根据合同和工程进度预付工程款的,付款前应事先经过集团公司审批,进行如下三级明细核算。
借:预付账款—工程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凭证附件:合同、财务支出审批单、付款申请单、银行回单、对方收据
2.根据合同预付设备款的,付款前应事先经过集团公司审批,进行如下三级明细核算。
借:预付账款—设备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凭证附件:合同、财务支出审批单、付款申请单、银行回单、对方收据
三、取得有关工程或设备发票后,在建工程进行如下三级明细核算
(一)企业发包的在建工程,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单位预付工程款时,均先在预付账款核算,待收到承包单位发票后,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某工程”科目,贷记“预付账款”;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含质保金),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某工程”科目,贷记“应付账款”。
(二)企业自营的在建工程,应在各单项工程下设置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其他等三级明细。
1.领用工程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某工程-材料费”,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2.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某工程-人工费”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