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业务来源(如采购、销售、生产)、财务事务处理类型(如发料、收货、结转成本差异)、仓库、物料组、物料、成本价构成等项目的组合来设置总账科目;税金科目可以根据税务代码及业务来源来设置,例如,采购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售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尽管两者的税务代码相同(都是增值税),但前者的业务来源是采购,后者的业务来源是销售,系统可以根据业务来源将两者区别开来。为了满足核算的需要,可以将企业的客户和供应商分成不同的财务客户组和财务供应商组,应收应付及预收预付款总账科目可以根据财务客户组和财务供应商组进行设置。
总账是对经济业务进行总括核算,分账可以对经济业务进行明细核算。分账与明细账相似,但又不同于明细账,因为一个明细账隶属于某一个确定的总账,而分账与总账之间没有这种对应关系,正因为这样,所以分账不能单独使用,只有和总账相结合使用才有意义。
例如,企业有一个产品分账“桌子”,当分账“桌子”与产品销售收入总账科目结合使用,则可以反映企业销售桌子所取得的收入;当分账“桌子”与产品销售成本总账科目结合使用,则可以反映企业销售桌子的销售成本。这里使用分账而不使用明细账是出于财务集成的需要,因为分账比明细账更灵活,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设置财务集成参数的工作量。企业可以根据会计核算的需要建立部门、物料(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统称为物料)、成本价构成、员工等分账。对于每一类分账,要建立集成要素与分账之间的对应关系。以物料分账为例,我们选择物料作为集成要素,为了让系统自动选择分账,必须在物料代码与物料分账代码之间建立起对应关系。
对应关系分两种类型,一种是按要素设置对应关系,如一个物料代码对应于一个物料分账代码;另一种是按范围设置对应关系,如一定范围内的物料代码对应于一个物料分账代码。